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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老人(男)有六个子女(五男一女),他老伴已经去世。老人说去世后现住房要给女儿,但其他五个儿子不同意,请问老人要是立遗嘱给女儿,女儿可以继承房产吗?立遗嘱用其他五个儿子签字吗?有效的遗嘱需要哪些条件?谢谢律师!

继承
2018-01-23 14:33: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如果老人现有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老伴去世时该房屋一半的份额为老伴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尚在世的老人和其六个子女平均继承(如果老伴的父母在世也有权继承)。因此,老人现在可以处分的房屋的份额包括其所有的二分之一和之前从老伴处继承所得的份额,其可以立遗嘱留给女儿,无须经过其他五个儿子的同意。
    2.如果是自书遗嘱有效,需要老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亲笔书写并签名和注明日期。该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 1.如果老人现有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老伴去世时该房屋一半的份额为老伴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尚在世的老人和其六个子女平均继承(如果老伴的父母在世也有权继承)。因此,老人现在可以处分的房屋的份额包括其所有的二分之一和之前从老伴处继承所得的份额,其可以立遗嘱留给女儿,无须经过其他五个儿子的同意。 2.如果是自书遗嘱有效,需要老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亲笔书写并签名和注明日期。该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 应当有明确产权,办理遗嘱公证手续。
  • 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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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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