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想和老婆离婚,我应该在哪里起诉,我们户口不在一起,我老家在山西,她老家在甘肃,谢谢
-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
可以起诉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你们在哪里共同居住?
-
有经常居住地的话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没有的话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
-
在对方实际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