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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份,我开挖机在农村干活,在挖起一棵树往边上推的时候带动了另外一颗树,而另外一棵树的树梢把旁边的一个等着锯树的老人的腿给弄骨折了,人离我挖机很远,我没有证件,我是我老板雇我开的,现在都一年多了,还有我半年的工资没有给我,也不给我打欠条,说是事情没有解决不给我,等解决好了不会欠我的,我感觉他是想让我承担责任,故意不给我工资,今年十月份他请了一个律师,让我,他,还有请我们干活的,还有伤者我们四个私下解决,最后律师以我没有操作证为由,说我有重大责任过失,让我承担百分之40,老板承担百分之50,请我们干活的承担百分之10,我不是故意的不存在故意伤害他人,我只是没有证而且老板也知道,况且人离我很远,而且我在干活的时候还阻止那个老人不要到这来,还把他的锯子扔到一边去了,我还有阻止的行为,在这里我想请问下律师,我到底占多大责任?

债权债务
2018-01-14 17:52: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不困责任大小、老板拖欠工资都是不合法的,他无权以次为由拖欠工资。 您可以直接起诉他支付工资。请问具体拖欠了多少工资?有没有证据证明? 至于伤者的责任承担,法律规定,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有雇主对外承担责任,所以应该有老板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这边对证据搜集或者诉讼程序的存在困难,建议来电详谈。
  • 您好,一般这个责任应当由雇主承担,老人也是请的工人吗?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你更好的建议,你方便的话的建议你直接来电我们详细的聊一下具体的细节方面。 希望可以帮你维护最大的权益。
  • 你好,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 这个是法院决定,当然你也可以让一步达成协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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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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