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哥哥嫂子感情不和,无过错方,哥嫂搜夺孩子扶养权,请问谁能成功争得扶养权,孩子是女孩(3周岁),自小跟随奶奶一起生活,哥嫂在北京外地打工,嫂子是外地人
-
法律上应该归男方抚养。
-
需要考察谁的抚养条件更好,更能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就他的生活习惯而言,父亲争夺成功的可能性大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