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品牌做销售,我们过年没有假,但是我过年确实有事,我也家很远,做车来回要两天,我就提出了请一周的假,和别人换班也行,但是我们领导说不行,让我把时间缩短,但是我时间根本不够,就提出了离职,刚开始她是同意的,结果过了两天,她说不行了,因为公司有规定,说十一月过后,就不能辞职了,她跟我说让我自己招人,如果我找到接替我的人了,就可以走,要么就不要工资,我是12.29号说的辞职,1.3号写的辞职报告,我还跟她说我可以做到过年前,她现在不同意我离职,签了劳动合同,上面写着如果公司不同意离职,没有做交接,是不会给工资,我们工作要交接,还要走公司的一些程序,我现在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怕到时候做到过年走了,她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