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经过,我妈搭载我无证驾驶电动车(车检认定为轻便两轮摩托车)在桥下路段停留不到一分钟时间,非急停,当时对方车辆距离我方起码30米,周围无车流,完全有机会避让,但是对方醉酒(210mg╱100ml)直接从后面撞上来,导致我髁上髁间粉碎性骨折并桡神经重度损伤,对方及我妈妈没有受到伤害,现责任认定为我方次要责任,原因是我方无证驾驶及违停,要承担7成,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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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不合理要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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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非机动车要责任3成,正常。
追问:无证驾驶和一分钟的停留跟这次事故没有直接关系,不是应该是两回事,另外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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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