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于05年12月份登记结婚,在05年4月份的时候我们买了套二手房,房款为13万。原房主和我爱人写了一份卖房合同,当时我爱人家拿出10万元现金,我家拿出1万,剩余2万元,我爱人给原房主写了张欠条,至今也没有给这2万元。 因原房主和我是亲戚,所以我们也没有办理房子的更名过户手续,现在房子的产权证上仍是原房主的名字。 想请问,如果现在我和我爱人离婚,那么房子的问题应该怎么办?我们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正,这房子应该算我爱人的吗? 如果我们现在办理房屋的更名手续,算我们的婚后共有财产吗? 急盼回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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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在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为婚前共有财产,双方按出资比例共有,即按份共有,你如果有证据证实你的出资事实,离婚时可以按照比例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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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太明白 想问如果我现在离婚 这房子应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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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房子尚有欠款未还 购房时女方家也拿了1万元
离婚后要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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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已经履行,购房合同有效
2,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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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是共有财产,如要划分的话,可按出资比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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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