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试用期两个月没签合同,两个月也没交金,一年多没交公积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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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好听的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在一年内主张第二个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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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
追问:现在已经过去两年多了,可以维权吗?
解答: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了,可以去申请仲裁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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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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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的,建议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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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