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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共5个子女,我是小儿子,十八年前我父亲去逝了,现在我与我妈住在一起,七年前我妈因脑出血瘫痪在床,这些年我妈住院与生活上的费用都是我一个人承但的,我大哥,二哥,大姐,在前几年夫妻俩都去逝了,现在就剩我和我二姐,我现在因在家护理我妈无法上班,没有经济来源,我家有个门市房,房照是我父亲名子,门市房的租金远远不够我俩的日常生活,我想更名作抵押贷款,他们都不签字,跟我要房产的份额,我想问一下,他们都有多少份额,我可不可以跟我的大哥,二哥,大姐家的子女要赡养费,他们有没有赡养义务。赡养费应该怎样计算(是去除门市房的租金吗)。赡养费都包括什么费用,就这个案子我应该怎样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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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5 17: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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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