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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上半年因为资金周转,在借贷公司借了2万块钱,但是合同上写的是3万,说是保证金,按时归还那1万就不存在,借了2个月了,是先息后本。每个月利息2万就是2000,就是上个月还利息的时间没记清楚,本来是每个月11号,上个月13给的。现在借款公司的找到我家里来说我现在总共要给他们还5万。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8-01-17 11:05: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建议报警处理或者及时还款
  • 如果借款公司的索款行为违法,你们可以报警
  • 你好,借款公司这种在借款金额中提前扣除利息的行为违法,您实际收到多少金额,这个金额即为借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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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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