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和媳妇要离婚,因为女方生了个孩子不是我儿子的。他们有100多万的债务怎么分。
-
你好,(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原则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双方共同承担,一般是各承担一半,但如果是一方举债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则不属于共同债务,由借钱的一方单独偿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