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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房地产公司有拥有30%的股份,大股东占70%。现在由于大股东欠款私自把800万的房子过户给别人,在没有我允许的情况下,800万的房子买家只付了80万,其余720万打了欠条。此买家就是大股东的债主。现在买家已经在强行拆门装潢,但是房产公司还没有交房。想请问一下如何维权,谢谢。

公司专长
2018-01-01 10:35:4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通过召集股东会或者申请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方式维权,前者对你来说估计不适合,没有实际意义。最好是通过股东代表诉讼,具体规定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法定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法定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行不通,还有一个救济途径: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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