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帮人做网站的,最近接了一个企业的网站建设服务,并签了合同,他原来是有网站的,是外地一家公司几年前做的,嫌功能少维护不方便,所以找了我们重新做,网站空间正好也到期了,但我制作的网站还在制作中,所以该公司的负责人就把他原来网站的源代码提供给我,让我上传到服务器,以防方便客户找不到他们,等新网站制作好后再把那个撤下来,这个时间也就短短的15天之内,前天这个公司里面的员工发我信息,让我把网站停止,说有人实名举报他们网站使违反新广告法,用了极限词,根据了解是企业简介里面用了销售全行业第一这句话,然后第二天公司里面的领导打电话给我让我配合一下工商的工作,因为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所以答应了,然后工商上的一个人打我电话让我把事情经过写一下,盖个公章交到工商上去。我一直拖着到现在也没去,所以咨询一下我要不要配合他们,这个对我公司有什么影响,之前的网站不是我做的,方案也不是我写的,我只是按照他们的要求上传了一下而已,会不会担什么责任?听说新广告法很严格的,小公司罚不起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