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医生把肝癌晚期当做肝胆结石治疗两个半月有没有医疗责任?

医疗纠纷
2017-12-29 23:19: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医法汇为您专业解答:
    追究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结果的发生,所以如果没有给您的身体造成损害,医生是不需要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
    追问:你好!我爸爸10月份感觉身体不适,就去镇上医院看了医生做了检查,医生给我爸爸做了各体检之后让其住院一星期,检查的结果是肝胆结石,吃药打针住院一星期后出院回到家里休息,又拿医院开的药吃了快两个月这后感觉身体很不舒服了,拉的血尿,然后就去市医院做了检查,其结果是肝癌晚期,根本没有肝胆结石的病,第一条是没有肝胆结石吃了他们开的药把病情加重了,第二条是肝癌晚期这么重的病情他们没有及时查出耽误了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请问医院有责任没有?
    解答:就您目前所述来看,医院是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复印好病历留存证据,与医院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医生把肝癌晚期当做肝胆结石治疗两个半月有医疗责任。
  • 当然是有责任,可以依法要求赔偿金!
  • 看有无过错,需做鉴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维权欢迎来电。
    追问:现在病人已经回到家里没有机会做任何的治疗了,耽误了治疗时间没有机会了,请问该医院有责任吗?
    解答:看有无过错,需做鉴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维权欢迎来电。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