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你好!我爸爸10月份感觉身体不适,就去镇上医院看了医生做了检查,医生给我爸爸做了各体检之后让其住院一星期,检查的结果是肝胆结石,吃药打针住院一星期后出院回到家里休息,又拿医院开的药吃了快两个月这后感觉身体很不舒服了,拉的血尿,然后就去市医院做了检查,其结果是肝癌晚期,根本没有肝胆结石的病,第一条是没有肝胆结石吃了他们开的药把病情加重了,第二条是肝癌晚期这么重的病情他们没有及时查出耽误了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请问医院有责任没有?
解答:就您目前所述来看,医院是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复印好病历留存证据,与医院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