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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工厂因老板合伙搬到方程去了是11月27日才告诉我的,因为考虑个人原因离我家有30公里所以12月10我和老板辞职,在厂3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保险,和法定假日,因为效益不好两年未发工资,只是没钱就借,因厂合伙搬迁结算了2017年11月以前还欠我工资36668元整(八月以后加班没给)我离职前还有欠12月份16天工资没算,说是新厂(环保有限公司,应该还未注册)我辞职时新厂和主任说了,也让我留了卡号,今天通话主任说给我报好多次了,因为我的原厂老板不同意,说在等等。主任说他在给问问,本来11之前的工资在算工资时老板说12月低给的,可我因辞职那天匆忙没问工资什么时候给,所以我12月21日发微信问老板娘(其妻子),她却说没钱,得年底,又说我没提前两个月辞职,我就说我又没签合同又因为她们搬厂,她听我口气不对,就打电话跟我说没钱先给一部分,我也答应了我说行你尽快把剩下的给我就行,必竟一起相处3年多了(14年7月去的)可到今天也没给,说了这我想问问她欠我的工资,能经过法律么有多少风险如果风险太大我就在等等毕竟现还没闹翻。

合同纠纷
2017-12-29 08: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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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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