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外租房子,房东是个老太太,房子是90年代的老房子,而且在租给我之前还对外出租过。租给我后一直不管不问,里面灯什么的自然老化坏了,打电话给她,她说她房子租给我,里面东西坏了自己处理,所以两年时间里所有的物品正常老旧坏掉都是我自己掏钱买,包括床什么的。现在租期到了退租,她来了后发现厨房下面的柜子门掉下来了,还有一些家具老化坏了,墙上因为我们贴了墙纸,让我们撕掉给她把墙复原,把家具复原。可是那些都是正常老化损坏,我自己并没有人为去拆什么的。其实那时候她给我的时候,东西已经坏了,我都有照片,可是她不承认,说给我的时候就是好的,让我现在给她全部弄好,其实就是让我给她装新的,因为那些老化掉的是复原不了的。当初也没签合同。在这两年她一直不管不问,包括我们提的需要。现在我应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