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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走两年,现在以联系不到。当地派出所不给开,下落不明,证明,怎么办,法院不给立案

婚姻家庭
2017-12-28 13:32: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追问:李律师你好,你说女方找不到,也联系不上,分居两年以上,我要起诉离婚,手续,我都办理了啊,可是法院让我开下落证明,要不,法院不能立案,你说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的解答
  • 建议去所在村委会提出请求,出具当事人失踪两年一直下落不明的证明。
  • 建议去所在村委会提出请求,出具当事人失踪两年一直下落不明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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