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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肝癌中期,在医院住一个星期的院,在做的微创手术射频治疗,做完出来,做的蛮好,反到病房我爸说肚子胀,半个小时检查出是肝出血,他又给我爸做了个拴塞手术,做完之后我问医生堵住了吗,他说堵住了,又反到病房我爸还是说胀,等一个小时我爸就不行啦,六点多钟就送到重症监护室抢救,等几个小时医生出来啦,说病情稳住啦,还要观察,要我回去休息,第二天医生就找到我说我爸病情不太好,要我去看,医生说我爸撑不过今天,说我们家乡有什么乡俗要留一口气回去的话就现在转,不然死在医院尸体拉不走,要火化,我就打电话给我妈,我妈说要见我爸最后一面,我就联系救护车,把他拉回来啦,我把他的病例什么的都封存了,现在我爸也埋啦,后来我问医生我爸为什么会是这样,他说是我爸的疑血功能不好,我的疑问就在这,我爸观察一个星期了,什么检测都做完啦,手术前为什么不告诉我我爸疑血功能不好,不适合动手术啦,就说是做的是微创风险很小,签完字就动手术,我现在出院手续都没办,什么办法最好解决我的这个事,是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还是?

医疗纠纷
2017-12-29 09:40:5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全面的审查。经过我们审核研读病历等,如果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我们会帮助你们维护合法权益;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申请由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需要尸检,目前鉴定机构对死亡原因没有异议的也要求尸检报告,虽然没有法律依据,现实中鉴定机构就这样要求。
    三、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丧葬费、需要患者供养人的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诉讼时效三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 可以依法进行专业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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