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我买了套商品房,就打算卖掉旧房,有人要买我的房,于是双方谈好了价格,并交了3000元的定金,签了协议,协议书是这样的:买方交3000元定金,作为房款的一部分,如果卖方不卖则双倍返款,买方不买,卖方定金不退,之后,双方办理手续,之间因卖方没有地方住,就办到了房子评估,买方说不买了,评估费有卖方出且退还定金,请问卖方应怎么办,是谁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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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说,应该是买方违约,卖方可以不退定金,并要求买方承担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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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办理手续期间,办到了房子评估,评估完了,买方让我快点搬出去,因我一时找不到住房,买方就说等不了,不买我的房子了,让我退定金和交房子评估费,请问这定金能不能退?协议书上并没有说交房日期,现在我的房子还能不能再次出售?如果出售算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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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办理手续,之间因卖方没有地方住,就办到了房子评估,买方说不买了,评估费有卖方出且退还定金,请问卖方应怎么办,是谁违约?"你说的有点乱.请具体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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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