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了不押车贷款,还款日每月19号,还款金额3040元(本金2540元加利息500元),从今年7月份开由于资金比较紧张导致偶有几个月没有在20号前还够3040元!如果出现不够钱还的情况下我也事先与他们公司的前台说了,能不能20号前先还2000差不多3000左右,余下的20号或者21号付,他们前台也说可以没有问题,本19号我没有按时还款,在20号零辰零点52分我先还了2900元,20号下午三点多再还了140元!但他们公司的人就在20号上午开走我的车!他们说我逾期了!现在要我还清贷款(共12期,到12月19日已还了11期,还剩下1月19号最后一期只还本金2500元)加违约金3000元、和拖车费4100元、8月份违约金5700元和7月9月10月11和12月的逾期费总共20000元!他们公司从来没有跟我说过逾期费!每月还款日前从来没有说过我有逾期费还没有交的,他们扣了我车合法吗?拖车费4100元其它的费用我要付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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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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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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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