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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房三个月,到期,押金700一共交了2800,但合同只写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房东要扣押金,请问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7-12-21 14:13: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追问:您的回答两次为啥不一样,我到底该不该找派出所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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