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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在司法实践层面执行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子还是有很大的法律障碍的,因为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集体成员只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地又是一体的,如果执行了房子,那连带着土地也被执行了,但土地并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那是集体成员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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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因为法律也具有人情味,不会让被执行人居无定所而流落街头,这不合法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和目的。但如果你所居住的属于大户型面积房产的,可以采取大改小的办法,就是将你的大房子拍卖掉,再买一套小房子给你居住,其中的差价给申请执行人,这样既能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也能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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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向执行庭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随时请求执行庭恢复强制执行。如果不能提供财产情况或者确实无可执行财产的,则申请执行人要承担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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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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