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是焊工在公司已六年了,出了工伤,鉴定十级。鉴定之前,医疗期结束,我就上班,人事找我谈话,要我转待遇低,2300元,我表示接受不了,人事让我停职留薪,直到鉴定结果出具为止。我同意并协议书签了字,协议书上有乙方无法从事原岗位,其他岗位也无力胜任,经过双方自愿签定停职留薪2300。现协议已结束,人事让我写辞职报告,我拒绝,并知道如写是没有工龄补偿金的。现人事就那协议书上说事,说我什么也不能干了,必须写的。还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时间是鉴定委员会打印的,到人事这,人事再打电话给我已过半月,又拿这说事,说我为旷工。真是没良心挖坑害我。对此我怎样去据理力争?老师求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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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赔偿工伤损失,并进行伤残鉴定,要求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同时可按照工作年限补偿经济补偿金,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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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否已经以旷工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2、如果有,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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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赔偿工伤损失,并进行伤残鉴定,要求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同时可按照工作年限补偿经济补偿金,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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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