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旅行社业务员我给旅行社送的客人去台湾12月9号团期。钱交完了合同签完了台湾通行证也都交完了一起都办完了,12月7号中午告诉我客人走不了了说航空公司把客人的台湾通行证给邮丢了,12月9号上午把客人领导某宾馆像客人说给客人补偿退团费,又说周六周日航空公司休息周一给钱,到了周一告诉客人先给补偿款,因为有长春和吉林市的客人,长春的客人说一起给吧,吉林市的客人补偿款收了,到了13好长春客人不等了14号要来吉林市要钱旅行社经理说她姐姐给她汇钱24小时到账,没办法我给长春客人垫了30000元钱,旅行社经理告诉我你先替我垫上我最晚明天晚上5点给我。结果到现在也没给我,今天拖明天 明天拖后天,我该怎么办?现在我要她给我些借条还是写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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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把欠款原因写上,还有你垫付钱的时间写清楚
追问:我通过某人联系两日游活动每人80元钱,吃住加交通费。我是组织者在报名时我问客栈联系人,客栈有没有麻将机我们这些人就是为打麻将去的,联系人告诉我有够用这样我们组织41人去了中午12点30分走的下午2.00到客栈。进屋就一台麻将机40多人怎么玩,大家都不高兴了说我们欺骗他们,因为麻将机问题大家和联系人吵起来了,到了下午3.30也没有解决,大家气的也没有做来时联系人联系的客车回来,自己做公交车回来了。现在联系人管我要车费,我怎么办?客人没给我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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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