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租赁合同上约定房租提前半年交下一年房租,因房东在半年前找我协商能否提前交三万元,说是要交房产税,我答应了,后不知什么原因没来取。第二次找我说要收回房子,让我写书面东西,我未理踩。然后在提前半年交租金发了通知函,一个月后说我未交房租提是解除合同,并陪偿违约损失,这算违约吗?

合同纠纷
2017-12-17 00:34:32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