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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下四五年前我表弟当时的女朋友让他开车送他去找朋友然后在回来的路上出车祸,他女朋友伤的比较严重在汕头住了两三个月医院,期间我表弟每天都有去医院照顾她也断断续续拿了十几万医药费给她家人,出院后回到家里我表弟也每天早上去她家陪她做康复治疗,这样坚持了一年多然后因为她家人的原因分手了,一直等到最近她家人开始带着她去我表弟家里要他赔钱,请问应该怎么做?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17-12-15 08:42: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只需要赔偿必要的费用即可。赔偿完毕后,对方依然要求索赔,建议报警处理。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索赔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赔偿的话,可以有如下几个途径: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协商处理吧。毕竟你表弟是肇事司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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