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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起诉了,要开庭对方不出现,现在法院找到双方调解,说对方下个月先还款一半,想问调解成功我们同意就撤诉了是不是?如果下个月还不还钱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8-09-24 10:00:3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不必撤诉,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生效后和判决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对方不按调解内容还款,可以拿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债务追讨起诉的,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因债务追讨起诉的原告,应该要明确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 可以让法院出具调解书
  • 让法院出调解书,可以据此申请强制执行
  • 可以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若不按时还款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调解成功不要撤诉,要写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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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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