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老房子,位于重庆江北区市区,父母的产权房。户口上原本有我一家三口和父母,户主是我父亲。后来我离婚了,小孩跟我,前妻户口一直没迁出。再后来又因为小孩读书问题,我,小孩,我母亲迁出到其他房屋去了。现在老房子面临拆迁赔偿,请问我前妻有单独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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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与农村房屋拆迁不一样,城市房屋与户口无关,城市房屋是以产权证上人的名字作为被拆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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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你描述,房子是属于你父母的,你前妻没有单独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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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按户口上登记的名字赔偿,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如果是按产权证上的赔偿,就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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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