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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方不离婚能否打成离婚?

民事相关
2017-12-13 16:27: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已连续两年以上与家庭断绝通讯联系,下落不明满两年的,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请问您是否具有以上情节?是否有证据证明?是否有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子女抚养权是否能达成协议?
    有法律方面的疑惑,建议您来电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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