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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夫妻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户口在男方,协议规定由女方抚养孩子,没有财产没有一分扶养费,分居4年离婚4年只在这两年给过几次钱,现在费用越来越高,独自抚养孩子我太累了,他的经济条件比我好很多,请问我可不可以起诉要抚养费,谢谢

民事相关
2017-12-10 12:30:1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情况),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可以看我详细资料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追问:我们已经离婚4年,离婚的时候就没有要一分钱,我也是小学开始独自抚养孩子,没有一分扶养费,协议就是没有扶养费,可是现在他的条件比我好了很多,我生活的压力很大,孩子已经上初中,费用越来越高,所以我想知道起诉能不能要的了扶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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