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男生与未满14周岁女生发生性关系,如果男方不知情的话,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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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和14到16 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自愿的)不属于犯罪,但跟14周岁(需要明知)以下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那就构成了强奸罪,但是根据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未成年人同14周岁以下幼女偶尔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强奸罪,同时其他人确实不知道女方不满14周岁的,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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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证据证明不知情,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应当按无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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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