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5年离上海去日本,离开上海时我的户口原来迁进老公家,因为老公全家3年前定居日本,在我离开之前我母親的户口迁入了我老公家这样就保存了房子,在这30几年里我哥也未和我们商量迁进户口,现在房子将要动迁,因为只有我哥户口在内,我想和哥商量,给我老公家一点补偿,可我哥一口回绝没有商量余地,免谈。在这种情况下我老公可以通过法津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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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尝试和当地的动迁组进行沟通,如果被安置户口中包括你们,那么你可以和动迁组先谈,由于你们定居日本。所以建议委托上海当地熟悉动迁的律师进行沟通协作会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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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根据拆迁协议主张相应份额,如没有拆迁协议可申请法院调取。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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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你们的拆迁安置政策和实际这套房子是租赁房还是产权房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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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你老公的,可以法院进行房屋确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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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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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根据房屋的产权证和权利人来的,不是根据户口本上的人来的。如果你老公是权利人那就有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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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描述看完全可以,具体诉讼时,要调取房屋的原始材料及审查动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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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相关证据,可寻司法救济。但,对于家庭纠纷而言,建议先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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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拆迁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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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目前并非是房屋的承租人或者同住人,想获得补偿估计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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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