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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要立遗嘱,将父母共同拥有的房子,给弟弟。母亲己去世。但我却无经济来源,靠低保,养有一女,未成年,老婆离婚。并有三级残疾。有残疾证。他这样做合法呜

民事相关
2017-12-07 15:13:4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父亲是可以处理自己的合法的财产的,但是如果您这边确实是生活有困难的话,您是可以申请法院合理向您分配多一些。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议您来电咨询我,我会详细为您分析解答。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最大限度为您争取权益,望采纳。
  • 房子的产权是在谁的名下,父亲如果有实际的处分权,这个主要是遗嘱优先,他可以这么做,你父亲一直和谁生活?房子在何处,详细情况可以直接来电说
  • 你有法定继承权请律师协助处理
  • 您好,母亲的意见是什么呢?父母共同拥有的房子是不能由父亲一方来做出遗嘱的,只有一半,现在父亲还健在吗?具体情况是如何呢?这样吧,我现在正好有点时间,你可以来电免费咨询一下,我了解一下情况,再给您具体指导。
  • 你好,你父亲可以自己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
  • 您好 您可以主张继承您母亲的遗产份额
  • 您好,这是不合法的,至少,您母亲所占有的房屋份额,您是有继承权的,您的父亲无权全部给您的弟弟。
  • 你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你可以找你父亲弟弟聊聊,毕竟都是一家人。
  • 你好,建议你与你父亲协商,你父亲有权利处分自己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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