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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你好,请教一个问题,合资企业合同经营期至2035年,初始合资合同规定华东地区外方不得开设同类产品的生产厂,约3年前外方违反该条款另外收购了一家工厂,中方未做反应。目前工厂地界附近部分区域有动迁的说法,但本公司尚未接到动迁文。公司以动迁为由从去年10月开始停止生产,并在本月开始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这种状况不知是否可以套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给予2N赔偿)。谢谢

劳动纠纷
2017-12-05 07:25: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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