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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是做设备安装的,于今年九月份因病去世,遗留大概两百万工程款(未收回),房子一套(我外公全资购买但只写了大女儿的名字),他生前育有二个女儿,我是大女儿的女儿,我外公走得匆忙,没留下任何遗嘱。 二十多年来大女儿和我外公外婆一直住在一起并承担了绝大部分赡养的义务(大女儿二十多年前离婚了,一直单身所以房子只写了大女儿的名字给她养老用的。) 而遗留的两百万工程款就由大女儿负责追回,因为小女儿自我外公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当时就在财产分割,孝不孝顺这些问题上有些矛盾,我外婆很气愤,吵架了 小女儿在这二十多年来承担的责任是每周末来一个上午负责拖地说说话,以及我外婆生病的话会用车送一下,陪床。 由于我外公一直有挣钱的缘故,无论大女儿或是二女儿都没有金钱上的赡养,有个情况是我出国留学花了一百多万(其中大女儿也就是我妈妈出资40我外公出资80w,因为我从小就是我外公外婆带大的感情很深),二女儿心里有意见但是没说出口吧这样这个会影响到遗产分配吗? 现在我们不是专业的,不知道从法律上这些遗留的财产比如写着大女儿名字的房子和那些应收账款应该怎么分配(大女儿,外婆,二女儿可得的百分比大概是多少),所以来求助了,谢谢

继承
2017-12-04 15:23: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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