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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丈夫出资,并且用自己的公积金偿还贷款,怎么样才能在离婚时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事相关
2017-12-05 10:50: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
  • 根据您表述情况,不容易实现。
    追问:之前在网上有看到,婚后有一种父母赠与的情况,实际上买房的钱也都是我父母出的,只是后期的贷款是我在偿还,这样能算是父母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吗?
    解答: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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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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