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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村人,六年前在本村买了一栋二屋楼的房屋,有他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拨用宅基地)和房屋产权证,当时房款两清,我己居住六年了。他是城市户口,前年又把户口迁走了。我现在又过不了户,又怕己后有风险。请问我现在可以讫诉当初的买卖合同无效吗?能退还他的房子吗?

房产纠纷
2017-11-30 10:06: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现在是要把房子推掉,把房款要回来是吗?您当时签订的买卖合同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对于办理过户登记是否有所规定呢?建议您让他协助您变更登记房屋产权证,以防止后期存在的风险,如果要主张合同无效的话,可能存在较大困难,方便的话,建议来电免费咨询,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追问:合同上关于过户的什么都没有写,只说甲方交给乙方两证齐全,后来交给我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因我不是本村人,上房管局问了,不是一个村集体成员过不了户。我想把房退掉。并且合同上也没有谈过户的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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