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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描述:离婚后,孩子判给我,依照法院《调解书》对方每周六来探望孩子,我方严格执行。某一天,非周六前妻准备来看孩子,电话沟通:我方以《调解书》规定时间不一致拒绝。前妻便叫上其妹、及男朋友到我家纠缠,后他们想把孩子抱出去,前妻负责打我妈,其妹负责抱孩子,其妹男朋友负责威胁、阻隔拉偏架。事后拨打110,110来,前妻一伙已走,警察简单查看下走了。碍于孩子她妈,我暂先不想追究她的责任,但其妹、其男朋友擅闯我家创造侵害我妈的条件,我决定追究他两责任,我怎样主张我侵害的权利,和追究他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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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11:13: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