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发生车祸,与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亲戚于当晚死亡。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轻伤。去事故处理中心未得知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也不知对方的任何信息,医疗费没有付,人也没有来。事故处理中说只有等鉴定下来后做事故责任书才会告知我们事故全过程。我们只有等事故认定书才能知道事故的全过程,是对的吗?这样的程序是否正确?麻烦大家提供专业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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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专业律师提醒:发生医疗纠纷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第一时间封存和复印病历!!!
(2)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国内个别地区除外)
(3)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4)通过本律师分析病历能确定医院有过错的即可以起诉维权.
(5)本律师专做医疗诉讼代理,13年律师执业经验,国内办案,需要代理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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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进行这样的程序,只有催交警尽早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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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会有事实与肇事方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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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