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汤律师您好:判决如下:被告xxx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拆除妨碍原告xxx通行的围墙。(是本人20多年的历史通道现只有60厘米,“法院认为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原告恢复通道的诉讼请求,证据充足、理由充分,本院予以支持”)。现执行只拆了一部分,通行还只有60厘米,历史通道并未打通,执行局下了结案证明,说拆完了,说判决书并未标明拆多少,你人可以通行了就行。现不知如何处理,请您指导,不胜感激!!!
解答:从你描述的内容看,法院判决的内容是拆除围墙,围墙如果拆完了,执行局似乎就可结案了。你若对判决书的理解与执行局有不同理解,可找原案审理判决的法官联系,请他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