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租房纠分,中介带看房,房里仅有空调冰箱电视,中介说房东有一套现成的好家具可以拉来用,租客信以为真,中介把房东叫来,也不介绍租客要求是以拎包入住标准租房的,又不说租期是半年到八个月,就催促签合同,租客指合同上“一年”说,租期达不到一年,中介忽悠说:这个签一年,住半年八个月都可以的,字面“一年“仅为形式。然后说合同全国统一的,她填好,就催租客与房东签字。又催立马交费!租客被他们套牢。因租客觉得事先有家具配备与租期不达一年的口头约定,中介并未与房东充分沟通,于是晚上发条重申短信给中介,要求保证拎包入住条件,租期不满一年不能算违约,因事先有约定,有言在先,中介把该信息转给房东,房东说时间短,还要配家具,嫌烦,那就不租了,半年年租金+押金退至中介,中介17号发短信要求租户去取钱,因租户去国外旅游,信号不畅,18号回复中介同意退租,结果22号回来后,要求租客付房东18日拉家具进屋的来回费用四五百元,还要求付中介费600元。请问是房东提出不租了,这些费用还让租户出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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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房主不出租了,损失应当由他自己承担。
追问:是啊,中介没有与房东就租期与住户要配置基本家具一事与房东作充分交流,用哄骗手段,催促签好合同并催促交半年租金与押金费1万1千元,她们认为签了合同中介就可收中介费了。请问房东提出退租后,中介让租户出600元中介费合理么?且还逼租户写自愿承担来回运输家具费400元与中介费600元的字条,明明是中介硬扣下1000元的,反而逼租户写自愿的,卑鄙无耻!请问这可以告他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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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