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独自首付一套房子,银行贷款妈妈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女儿名字。后来和一个男子结婚,男子儿子以共同还贷为由争房产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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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婚姻法》之规定,房产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份。如婚后有还贷的,还贷的金额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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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如果共同还贷,应该有其相应的份额,其儿子无权要求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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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还贷部分属于
追问:可是房贷是由女儿承担,那么做房产公证是否有用?
解答:建议及时携带材料预约任涌律师,十五年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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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婚姻法》之规定,房产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份。如婚后有还贷的,还贷的金额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追问:如果与男方只是同居而为结婚是否属于个人财产?是否能以房产证女儿的名义做公证,使房产成为女儿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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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不主张产权的,其他人无权主张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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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还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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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儿子是否是权利人,主贷人是谁,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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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