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qq上发布可以办理韩国单次担保签证,有想办理的就把资料给我,我再转交给当地的一个朋友,他有一家旅行社,但已经不营业了,也没有办理签证资质,他收了资料,又转交给一家旅行社办理韩国签证,这样我收取好处费,陆续介绍办理了160人次的韩国签证,我一共收取了几十万元的好处费,我和我的上家还有旅行社没签任何合同,但后来才知道我的上家和旅行社签了担保协议,现在其中有20多个客户去韩国滞留不归,这些客户也不是我直接收取的,也是客户找的中介,中介又找的我,其实办理过程中,我也知情客户可能会有滞留情况,但我只是,现在这种情况,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需要承担怎么的法律责任?会受到什么刑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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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一般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追问:可是我只是介绍他们办理签证,而且客户提供的也是真实资料。我和客户没有直接接触。而且办好签证就给了中介。签证是个人自由行签证,客户什么时候去的韩国,去干什么我也不知道。这样情况我也涉嫌组织偷越国境?那么一般要怎么判,要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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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