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现在有一起案件,5月20日立案,9月18日开庭,但是昨天11月22日却通知我们起诉的主体不对,要求我们撤回请求,说如果不撤诉,就会驳回,现在案件马上6个月到期了,请问法院的程序是否存在不当之处?为什么这么晚才通知主体不对,我们现在都不能变更主体吗?

其它综合
2017-11-25 18:50: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变更主体现在法院都是要求重新立案,法院没在审理阶段告知有不当之处,现在撤回起诉再去立案时间上跟法院驳回也没多大区别,建议跟法官沟通,要法官继续审理,或要法院出具驳回裁定再去立案
  • 具体详细说明,在沟通,说的太笼统了,具体的主体是谁?因为什么事,受到什么伤害或损失,合同,还是伤害……等
    追问:您好!我有一个货车被另一辆运输车撞了,现在车辆完全损坏,无法修理,对方上了全险,现在将这个事件告上了法庭,现在我的诉讼请求中包含车辆损失以及营运损失,我起诉的主体是对方车辆所属的公司,保险公司,以及驾驶该车辆的司机,现在法院说这名司机只是雇佣的,应该起诉的是该公司的法人,所以我们营运损失费这个诉讼请求应该撤回,否则就要被驳回。所以,我们想请您分析一下,我们现在是否应该撤回,以及营运损失费应该计算的期间是多长?
    解答:起诉正确,可能你陈述有问题,可以委托我们团队代理,由律师与法官沟通,保障权益。
    追问:您好!我是内蒙古的,案件受理也是内蒙古下面的旗县法院,如果我们现在聘请你们代理的话,我们想知道代理费用为多少,然后我们这边决定一下
    解答:一万,差旅费需要您另行负担。我看您是通州呀。事故发生在内蒙?
  • 您好,需要到法院重新立案才可以的!
  • 具体详细说明,在沟通,说的太笼统了,具体的主体是谁?因为什么事,受到什么伤害或损失,合同,还是伤害……等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