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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换瓣手术的心脏病人;52岁,失去劳动能力,请问能否申请低保?

婚姻家庭
2018-05-22 06:23: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请去找当地的民政局现场咨询一下。
  • 劳动者因内风湿失去劳动能力,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 您好!因工受伤的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理赔。,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3、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4、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结果张榜公布。对无异议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有异议的,重新进行核实。  6、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另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居民身份证,按期到委托的银行网点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低保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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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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