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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3月份,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对方阿姨从人行道逆行到非机动车道逆行行驶,导致我们相撞,阿姨说屁股疼,当时我报警了警察出具了处理单让15内到交警队处理,扣留了我的电动车和他的自行车。然后我出钱叫车送她去医院,医药费都是我付的,医院检查没有问题。随后找他到交警队解决,对方各种理由推迟至今没去,我该怎么办?一直不处理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
2017-11-30 18:24: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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