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7年7月11日去劳动仲裁立的案,11月10日才开庭,请问出裁决要到什么时候?谢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具体需要询问仲裁员。
-
你好,具体询问仲裁员。
-
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从受理到审结应为45天,案情复杂的,可延长15天。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
您好,需要在四十五内结案!
-
你好!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
好,具体询问仲裁员。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