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我亲戚将他家的房产过户到我名下,我没有交付首付款,然后用我名义贷款130万,贷款一直由他交付,房屋一直是他使用。请问,在法律上,这套房所有权归谁?如果打官司的话,法院会将房子判给谁?还有,去年过户房屋这件事,我是否犯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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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借名购置房产,根据您的描述,所有的购房资料和贷款资料,还款资料均在亲戚手中。虽然房产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您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及时胜诉了,您也需要归还亲戚的出资款和相应的增值部分。建议和亲戚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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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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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的产权人是谁,通常所有人就是谁
追问:房产证写的我的名字。银行贷款也是我的名字。
解答:房子属于你的财产,银行贷款由你偿还。
追问:但是,贷款一直由他偿还来着,而且我没有支付他首付款。
解答:那您的诉求是什么?您是要这个房子还是不要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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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借名买房,你是名义购房人,你亲戚是实际购房人,法院会把房子判给你亲戚。这种行为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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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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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的产权人是谁,通常所有人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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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