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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已过,股东会议条款目的退股:为公司买车向债权人借款见公证书,退出股东,债务个人负责偿还,公司不负任何债务。债权人不是公司股东也无在会议上签字。请问这是对债权人的还款承诺吗?

债权债务
2017-11-28 16:30: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你好,不是的,从字面上看没有那个意思。
    追问:但,法院一审认定,我在面对公证书的情况下,承诺还款。但实际我认为,这份只是股东与公司划分责任的协议,不是对债权人做出的还款承诺。你认为呢?
  • 你好,不是的,从字面上看没有那个意思。
  • 您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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