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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管的待遇里面有一个是,入职员工在公司做满10天以上就可以抽100元,总抽50元(人事邀请面试或者员工介绍),协议里面没有写离职不算,现在有几个员工入职十几天了辞职了,一个自离,两个有提前提出,后面公司同意让他们走,让我去说,第二天他们就没来了,也就是没给工资,现在公司说这3个人我没有抽成,合理吗? 人家提前说,本来想月底走的,这样是需要付他们工资的,我也得有抽成的,作为人事主管为公司考虑,让他们直接可以走没有给工资,既然公司也不给我抽成了,这应该不合理吧?

公司企业
2017-11-16 19:27: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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